置产须知
1.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自2014年起规定外国人在马购买房地产的最低价格是马币100万。
2. 马来西亚是一个联合邦,各州政府对土地和房地产有行政管理权,各州有外国人购买州内房地产最低价格规定(见下表)。
| 州属 | 房地产最低价格规定(马币) |
| 外国人 | |
| 联邦直辖区(吉隆坡、布城、纳闽) | 100万 |
| 霹雳(首府是怡保) | 10万(美金,持第二家园签证) |
| 槟城 | 联排或别墅 180万(在槟岛) 75万(在威省) |
| 公寓 80万(在槟岛) 40万(在威省) | |
| 吉打 | 100万(在兰卡威) 60万(在其他区) |
| 玻璃市 | 50万 |
| 雪兰莪 | 200万(只可购买有地分层房产) |
| 森美兰 | 公寓/分层房产:60万 有地房屋:100万 |
| 马六甲 | 公寓:50万 |
| 联排或别墅:100万 | |
| 柔佛 | 200万(国际区) 100万(非国际区) |
| 彭亨 | 100万 |
| 登嘉楼 | 100万 |
| 吉兰丹 | 100万 |
| 砂拉越 | 60万(在古晋) 50万(其他区) |
| 沙巴 | 公寓:60万 有地房屋:100万 |
3. 马来西亚房地产行业没有提供毛坯房,一般都是精装修,客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全配套装修。
4. 公寓一般采用使用面积计算。联排房屋、四拼别墅、双拼别墅、独栋别墅则以套数计算价格(以建筑面积作参考)。
5. 绝大多数一手楼盘均为期房项目,一般高层建筑(公寓)交房期为3年;联排房屋、四拼别墅、双拼别墅、独栋别墅的交房期为 2 年。
6. 房地产分有两种产权:永久产权和99年租赁权(产权到期可以更新),两者均可以自由买卖。
7. 外国人购买价格马币2千万或以上的房地产则必须得到马来西亚经济策划局的批准。
8. 购房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,须支付房价的10%,剩余房款则按照买卖合同付款表分期缴付。
| 在马来西亚置产所牵涉的费用 |
房地产买卖交易费用
1. 印花税(过户):依据房价按比例征收
| 马币10万以下 | 1% |
| 马币10万-50万 | 2% |
| 马币50万-100万 | 3% |
| 马币100万以上 | 4% |
2. 印花税(银行贷款合同):约贷款总额的0.5%
3. 房地产买卖合同律师服务费:约房价的1%
4. 银行贷款合同律师服务费:约贷款总额的1%
业主每年需要缴付的物业(政府)费用
5. 土地税(州土地局):房价马币100万 – 每年约马币500(参考)
6. 门牌税(地方政府):房价马币100万 – 每半年约马币700(参考)
7. 排污费(污水处理公司):每半年马币72(参考)
产业增值税(Real Property Gains Tax)
当外国业主出售房产价格高于原先购买价格,其增值部分必须缴付产业增值税。根据2024年国家财政预算案公布的产业增值税计算方法为:
首5年内出售:增值部分的30%
第6年或之后出售:增值部分的10%
注:产业增值税依据年度国家财政预算案而调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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